涉事房產中介公司還推出了回購“凶宅”的業務,承諾對已賣出的房子,若發現是“凶宅”,最高可原價回購。">
  涉事房產中介公司還推出了回購“凶宅”的業務,承諾對已賣出的房子,若發現是“凶宅”,最高可原價回購。
  “凶宅”信息平臺截圖。圖片來源:北青">
  “凶宅”信息平臺截圖。圖片來源:北青
  南都訊 日前,北京一家房產中介公司建立了一個京城“凶宅”數據庫,在他們的統計中,北京目前至少有900所凶宅。據該公司相關負責人稱,他們還在繼續進行數據的收集工作。這家公司認為的“凶宅”並非風水概念,而是指房屋本體結構內發生警方認定的自殺、他殺、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住宅。此舉昨日在網上引發熱議。對於建數據庫的原因,該公司人員稱是由於遭遇多次“凶宅”交易糾紛,並因此吃虧。
  輸入小區名,系統列出結果
  在這家公司的凶宅信息平臺,內部員工輸入小區的名字,便會檢索出該小區內統計在冊的凶宅信息。信息列表中,凶宅被一一編號,具體位置也有詳細顯示。“單元、樓層、門牌,還有發生時間都能看到。”一位地產的員工告訴記者。記者看到,在“凶宅”信息平臺頁面,關鍵詞檢索框可以輸入小區或道路名稱。輸入關鍵詞後,點擊“搜索”,數據庫內搜集的相應區域內的“凶宅”便會列出。
  在北京二環內某小區,調出凶宅信息平臺上的數據,七處“凶宅”被列出。除去基本信息,關於原屋主的各類死亡信息也被列出,最恐怖的內容是事件性質和對事件的詳細描述。
  “暫時不便公開數據庫,因為涉及一些房主的隱私。”涉事地產公司品牌中心總監徐東華告訴記者,這些數據庫,在錄入信息時,已經做好了隱私保護,不涉及原業主的姓名等信息,未來也將不對外開放。
  徐東華認為,在交易過程中,人們受傳統觀念影響,不會接受“凶宅”,這成為“凶宅”貶值的主要原因。也正因此,在業主出售房屋時會存在不同程度的隱瞞,客戶獲知真相的過程變得更加艱難。
  不知情賣房,中介曾倒賠
  在北京市上地某一小區內,曾有顧客從徐東華的公司購買了一套房,後經查實,這正是一套凶宅。“顧客購買了房屋,也交了錢,但後來搬進去住,其他業主告訴顧客,房屋有問題,發生過不好的事。”徐東華記得,這個顧客過來找到他們投訴,同事也無法回答顧客的提問。
  徐東華說,接到投訴後,公司也去小區核實,發現在這套房屋內的確發生過一起非正常死亡的案例。公司派人與原業主協調,但對方並不承認知情,“最後沒辦法,公司基於各種考慮,賠了顧客5萬元”。
  徐東華表示,其在北京經營二手房交易多年,在以往的房屋交易中,他們受客戶委托,往往優先考察房屋質量和周邊設施,“凶宅”這一信息並未被納入主要考慮,但因此遭受的損失卻不小。
  在4000個小區搜集數據
  吃了這些“凶宅”的苦頭後,去年11月,這家公司決定對京城的“凶宅”信息進行統計。“法律上對於‘凶宅’並無明確定義,我們只能從司法判例中去判斷什麼才是‘凶宅’。”徐東華的公司利用2萬多名工作人員,在北京主城區的小區進行調查,試圖掌握凶宅的數據。徐東華解釋,他們認為的“凶宅”並非風水概念,而是指房屋的本體結構內發生警方認定的自殺、他殺、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住宅。
  徐東華告訴記者,公司發動全體員工,在北京主城區和房山區的部分小區展開搜集,近4000個小區中,“凶宅”數超過900多處。“我們並不清楚這個分母是多少。”徐東華解釋,公司只能在經營覆蓋的小區調查,在主城區內,小區數超過1萬個,他的公司只掌握了不到一半的小區情況。“我們用了半年時間統計,發現北京這麼多凶宅,我們也嚇了一跳。”徐東華說,他的公司統計這些信息,主要依據媒體公開報道和分佈於各個小區內的工作人員實地探訪。“居委會,小區居民還有鄰居,都是我們的瞭解途徑。”徐東華承認,有些“凶宅”由於年代久遠或幾易其主,的確難以查清楚,但探訪到的數據都經過層層確認,甚至有時曾向轄區民警確認。 據《北京青年報》
  [律師說法]
  法律將此問題視作公序良俗
  “從目前國內的案例看,故意隱瞞‘凶宅’信息基本會被判撤銷合同。”中洲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於德華律師表示,國內法律學界對於凶宅的主流認定較為一致,儘管不同於房屋出現質量問題等“物理瑕疵”,但故意隱瞞凶宅信息進行交易,破壞買賣雙方達成協議需誠實信用這一基礎,合同可判撤銷。
  於德華律師表示,關於凶宅的案例很多,但現在法律學界都在爭論如何判定。法律並不將凶宅列入封建迷信,而是將其視作公序良俗。故意隱瞞凶宅,構成了買賣合同中的誤解,甚至是重大誤解,那合同可以被撤銷。“有很多律師提議,在房屋買賣合同中,將凶宅這一信息納入房屋登記系統。”於德華表示,在我國臺灣地區和一些歐美國家,凶宅信息會被納入房屋登記系統,交易時買賣雙方能查到。
  [知多D ]
  也有人專買“凶宅”
  記者獲悉,位於北京市花園橋附近一處房屋正是凶宅。原房屋主人在屋裡上吊自殺,如今這套房已轉了兩次手。購買者是一位醫生,多年行醫讓他明白,生死並非那麼重要,最終他欣然買下。一位法警也購買了一處凶宅。在他的工作中見過太多非正常死亡的事件,因此屋子死沒死過人,並沒有什麼可怕的。
  徐東華也曾統計凶宅購買者,發現買來自住的購房者中,老年人居多。“他們多將這些事看得很淡。”
  但對於更多購房者來說,他們仍不能接受凶宅。也正因此,有中介公司推出“凶宅回購”業務。
  前日下午,記者在一家二手房門店附近,隨機走訪了十餘名購房者。其中,有兩名購房者明確表示,凶宅如果價格足夠便宜,也“可以考慮一下”。  (原標題:北京一中介公司建“凶宅”數據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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